导读 人们经常会在博客、贴吧、空间等网络平台留下个人信息,基于对于网络服务平台的信赖,但一旦出现问题比如有黑客侵入盗取自身信息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找相关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负责,但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需要担责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对于黑客侵权行为,首先肯定是可以找相关侵害者承担责任,不过现实中想要找到具体的黑客侵害者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一般受害者都将矛头指向网络服务提供商,那么此时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需要担责就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

首先要看看网络服务提供商在黑客侵权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义务。我们知道,无论是网络交易、电子邮件、网络论坛还是网上聊天,都涉及隐私保护问题。黑客侵入的行为大多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在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黑客侵入侵权行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这必要的措施究竟是什么就需要根据具体的侵害行为而定,因此建议受害一方可以找个黑客侵入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原文来自:https://netsecurity.51cto.com/article/700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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